曹德旺:“监督”两亿捐款流向 不轻信扶贫机构
2010年5月26日 作者:
《大众网-齐鲁晚报》2010年5月26日 “村里就像过节一样,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我手抖得都数不清。”5月19日,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插甸乡上沾良村小龙潭农民龙永祥说。
这一天,34户村民各领到了2000元捐款,缓解了9个月滴雨未下带来的饥荒。
这是被扶贫基金会誉为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一次性个人公益捐赠:福耀玻璃创始人曹德旺在给玉树地震灾区捐款1亿元之后,又和儿子曹晖一起向西南五省干旱重灾区的10万贫困农户,分别发放2000元捐助,总额达2亿元。
这次庞大的合作却有着一波三折的经历。作为“老牌资深”的捐赠人,曹德旺没有轻易地信任扶贫基金会。“吃过太多亏”的他为求安心,为自己的巨额善款设计了全新的监管制度。
在善款下发之后,曹德旺将随机抽检10%的家庭,如发现超过 1%的不合格率,则根据合同向扶贫基金会进行索赔,同时通过媒体即时曝光。
捐款的烦恼
“我年轻的时候吃过太多苦,所以知道贫穷是什么滋味,它能从精神上到肉体上摧残人、折磨人,太苦了。”1998年长江水灾,曹德旺飞往武汉灾区捐出了人生第一次善款300万元。从此,他的捐款清单就不断地延长,数额也越来越大,至今累计已达四五亿之巨。
但是,花钱也有花钱的烦恼。
仅2007年一年,曹德旺的募捐款项应缴税金就达到1000多万。当时他面临的选择是,要么将所有的捐款经由慈善机构运作,要么个人补缴税款。
曹德旺的最初想法是选择个人补税,“我可以给你钱花,但是必须知道你怎么花的。”后来由于各方面制度所限,曹德旺选择了和慈善总会合作,但在合作之初,曹德旺就和对方商定,虽然善款通过慈善总会运作,但最终的工程还是由他自己来负责。
刚刚富起来的中国,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都差强人意。为了保护好自己的善款,曹德旺在遇到诸多的事件之后,无奈地选择了自我承担所有项目。自己组建团队,找工程队,自己做设计施工,修道路、盖学校、盖公园。做得多了,项目的花销就烂熟于心。
“北川中学一亿五千万元盖一个学校,花的根本不多。我自己盖一个像样的高中,都花掉了一亿九千万元,每笔款子我都过了,没有浪费。”曹德旺说。
随着曹德旺的捐献金额不断地升高,烦恼又来了。“三五千万的小项目,自己做还可以,大项目哪里还顾得过来。”于是,曹德旺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
2009年,曹德旺宣布,将曹氏家族持有的福耀玻璃股份的70%,用来成立以父亲名字命名的河仁慈善基金会。
以股权募捐成立基金会,成为国内慈善领域的一次新的突破。
按照有关规定,民间慈善组织团体的成立需要上报民政部门,在基金管理上也要由金融部门来监管,因此,能否顺利拿到批复并成功运行至今还是个未知数。
在近一年的僵持之后,基金会还未能顺利成立,曹德旺最终作出了妥协。他最新的计划是,先拿出2000万注册河仁基金会,然后把股票过户给基金会。
这不禁让曹德旺感叹:“现在中国的慈善事业,准入门槛太高,而监管门槛又太低。国家应该通过立法,成立专业机构,对捐款人和基金会都进行严格的监管。”
你花钱,我监督
给西南旱区的2亿元,如何才能放心地捐下去呢?经过多轮的谈判协商之后,扶贫基金会接受了曹德旺的稍显严格、苛刻的执行协议。
据扶贫基金会执行副会长何道峰的介绍,按照这个被他们称为“全程透明公益”的新模式,双方将共同建立项目管委会及办公室,依托现有的扶贫系统,将善款下发至旱情严重地区。
而曹德旺则自行组织监督协调小组,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督核查,如在抽样检查中不合格率超出1%,则要按照协议进行处罚。如在协议规定的到期日2010年11月30日后,账上仍有未能发放的捐赠余款,则将由曹德旺全部收回。
紧随善款之后的,扶贫基金会还将动员其在各大高校成立的“自强社”中的义工资源,到接受善款地进行宣传和普及。一方面引导受惠人正确使用善款,另一方面使其对接受慈善捐助建立健康正确的心态。在一段时间之后,这些后续工作,都会被写进报告,提交给捐赠人曹德旺,由他来决定扶贫基金会是否会继续成为他未来后续捐赠的可靠合作者。
按照协议,扶贫基金会将收取2亿善款中的3%,即600万元作为项目需要的管理费用,即便如此,也低于目前国家规定的10%的水平。
追问:谁来当慈善的“看门狗”?
小龙潭村的村委会在组织下发了善款的同时,想出一个新主意:将每户的2000元钱集中回收至村委会,统一使用,修建大家都需要的公共水渠。对于这个提议,包括龙永祥在内一辈子没有走出大山的村民们并无异议,也没有人想到如何去监督村委会花钱的问题。
对此,扶贫基金会秘书长王行最表示,村委会的想法是不符合协议规定的。这个案例除了说明新模式的运作还有待长期的实践磨合之外,也反射出当前我国慈善环境的稚嫩。
“你愿意用这些钱来买种买牛,继续生产,我没意见。你愿意买酒买肉吃喝了,做个饱鬼,我也没意见。”按照曹德旺的设想,只要钱交到了受益人的手中,他就完成了自己的责任,如何支配完全按照受益人的个人意愿。
但邓国胜认为,相对于目前西方成熟的慈善环境,中国缺少在西方大量作为善款“看门狗”的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来进行善款的监管,因此要求大捐赠人行使自己参与监管的权利。